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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、第 13 章(2/3)

沈含英一路到了紫宸殿,被人带到门口,宫人对里面的人道:“陛下,沈公子带到了。”

一道懒懒的嗓音传来,含着点笑意,像石落翠泉,鸟鸣朝曦,叮咚轻响。

“带进来,朕瞧瞧。”

沈含英愣了。

宫人转向他,对他做出“请”的姿势,由他走在前头。

到了御前,便恭恭敬敬行礼。

沈含英仇恨世家,但扎扎实实论起来,他也算世家出身。

自然是懂得规矩礼仪,低着头不敢窥视天颜。

只能看见小榻边伸出的一只脚,赤裸,肤色雪白,黛青色的经络藏在薄薄的皮肉下,为白雪晕了点青山的颜色。

晾着那只脚,是因为脚趾肿了,乌青一片,在这只漂亮的脚掌上非常碍眼。

沈含英面无表情的想,真是活该。

这只脚断了才好,才能抵消他沈家无数人命的零星半毫。

他还听见嘤嘤幼犬的动静。

那是小皇帝嗓音带笑的缘由。

李盛月捏着小忠的胖爪子,逗着小狗,道:“老师病了,无暇处理周家的事。你既然是沈家唯一的活口,内情比旁人清楚,办起事来容易许多。去将老师没办完的事办完吧,那数百人口死的怨,你该如何做便如何做,有人不服的,便将人名写张单子送到朕案前来。”

李盛月懒得看他:“好了,下去吧。”

李盛月随手从桌上捡起支笔,丢给沈含英做信物。

那是皇帝批折子的朱砂笔。

又随便捡了个刑部的小官给沈含英。

能将事处理掉便成。

第一轮的时候,他可是特意送沈含英上场科考。

沈含英被世家用手段换了卷,名落孙山,本就对科举心中有怨,对皇帝也心中有怨。

李盛月彼时想着要重用他,要散了他胸中这口怨气,也要叫其他人知晓沈含英的才能,如此他可名正言顺扶沈含英上位,给他个好起点,揽住实权方便他为自己做事。

沈含英也没有辜负李盛月的看重,下场后便夺了当年的状元,一袭红衫打马游京,实在是春风得意马蹄疾。

有了个好开头,谁提起来都是状元郎,后来便是升官如升仙,层层攀登,几年就成了朝中重臣,站稳根脚,与世家可谓是势不两立,互为水火。

若说贺千丞是依赖李盛月而活,被李盛月好吃好喝喂养长大的狗,那么沈含英就是锈掉缺口的刀,被李盛月捡回来投入炉中重新锻造。

背叛他的诸多人里,李盛月瞧沈含英最懒怠无趣。

因为细细思索,沈含英背叛他竟然显得很理所应当。

李盛月想不通贺千丞为什么要背叛他,想得夜里辗转,可很少这样想沈含英,只是想冷笑。

沈含英是世家子,虽然落难,但有他的傲气,并不会做李盛月的走狗。

沈含英满心愤恨,与其说效忠李盛月,不如说全是为了自己。他与李盛月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互为刀剑。

李盛月要不怕死的沈含英来针对世家,往死里与世家斗。沈含英也需要李盛月这个皇帝为他撑腰,为他做靠背,给他弹压世家的权柄。

说白了,李盛月看重他就不是因为他多么的忠诚,而是因为他足够的疯,足够的不要命,足够的恨世家。外加有这样的才能,不是个光知道恨实则大脑空空,被世家一戳就倒的废物。

所以李盛月看重他。

李盛月愿意给他权柄。

他是李盛月挥向世家最好用的一把刀。 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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