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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”
不着痕迹地呼出一口气,早上起来做饭的大厨谢谢他的夸赞。
这个话题看上去是结束了,宋简低头继续吃早饭,吃的时候领口下滑,他又顺带空出手往后扯了下衣领,之后收回手继续喝粥。
陈闻礼坐在对面看了眼,对这件衣服有印象。
或者说坐对面的人除了第一次见的时候的衬衫就只有这件衣服,平时都是这两件衣服轮换着来,偶尔穿插着奶茶店的粉色工服,看过太多次,记性再差都能记住。
拿过旁边水杯简单喝了口水,他问:“你很喜欢这件衣服?”
“喜欢?”
嘴里还有粥,腮帮子喝得鼓起,宋简咽下嘴里的粥,挑挑拣拣地如实说:“算是,这件能穿出门。”
与其说是喜欢,不如说是只有这两件能穿出门。
就他朴素的个人审美来说,男配哥的其他衣服实在很难穿出门,也就这件和另一件衬衫看着正常点。
刚好两件就够了,他没有什么要求,只要有两件能够换洗就好。
身上这件衣服应该是男配哥买的什么贵牌单品,有贵牌特有的娇气,不能水洗不能机洗,他用洗衣机转了几次,发现领口稍微变大后才发现不能扔洗衣机。
稍微变形但还能穿,他打算再穿两次再去买件替换的衣服,维持两件衣服的良好循环。
早上还有早八,三两口解决完早饭,他挥挥手后快速离开。
人影很快消失在门口,看着大门关上,陈闻礼收回视线,一手握着水杯,垂下眼打开手机屏幕。
在男朋友哥那睡的一觉是最后一次的痛快睡眠,之后这段时间宋简肉眼可见地忙了起来,连寝室都很少回,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图书馆。
在校庆晚会举行的前两天,一直在赶工的定制版工作证终于到手,他也终于难得在阳间时间回寝室一趟。
回去的时候几个室友都在,看到他回来后装模作样地表现出惊讶的样子,说居然能在白天看到他。
已经习惯了他们的装模作样,宋简并不在意,放下背包和工作证后看向手几乎挂了半个寝室的各种衣服,问:“这是在干什么?”
“我在挑去晚会的时候穿的衣服,”老三一边挑衣服一边说,“到时候那里肯定很多女生,说不定爱情就来了。”
校庆晚会在大礼堂举行,到时候观众席灯一关实际上穿什么都没差。看了眼挑得十分积极的人,宋简最终没把话说出,只问:“你们不是说那天出去玩,怎么又决定去晚会了?”
“他今天受刺激了。”
老大段明坐座位上就这么看着老三做无谓的挣扎,看了边上戴着耳机依旧在玩游戏的老二一眼,说:“老二平时就在寝室玩游戏,今天就出门买个饭,结果就被人要联系方式了。”
相反的,老三平时有事没事就在外面往女生多的地方晃试图偶遇爱情,结果被要联系方式的次数很惊喜的为0。
老二难得戴着耳机还能听到他们说话,在旁边顺嘴补充了句:“老大不是网球社的吗,昨天晚上有女生约着一起去打球来着。”
然后这两个人居然还拒绝了,一个是只想快点回寝室吃完饭打游戏,一个是做题没时间。血淋淋的事实又被提醒了遍,老三伤心捂胸口,虚弱地拍上金毛的肩,说:“还好我还有你。”
旱的旱死,涝的涝死。痛恨这两个不珍惜水资源的石头,老三觉得还是自己小伙伴好。 <-->>